各基层团委(总支):
为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5周年,以“不忘初心,永跟党走”为主题,广泛在校园青年团员中开展群众性歌咏活动,引导广大团干部和青年团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牢把握“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这一主线,使主题突出,品味高雅,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文化占领高校校园文化阵地,校团委决定举办庆祝建团95周年青年团员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校团委
协办单位:各基层团委
承办单位:校学生会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2017年5月4日
比赛地点:曲江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三、参赛单位
以基层团委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每支参赛队演唱人数不超过120人,含指挥1人,不含伴奏,各单位团委书记、青年教师要带头参加。
四、参赛内容形式
(一)参赛歌曲:各参赛单位需准备2首参赛歌曲,其中一首必唱歌曲为《中国共青团团歌》,另一首自选歌曲围绕主题自行选择,曲目可参考《120首红歌合唱曲目》(附件2),两首歌曲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二)比赛形式:演唱形式不限,可采取混声合唱、齐唱、轮唱、领唱、朗诵等多种形式,力求新颖,提倡风格多样。
五、评奖办法
(一)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
(二)比赛邀请校内外具有音乐专业背景的专家担任评委。
(三)采用现场打分的方法进行评比,参赛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
(四)评分标准如下:
1.参赛曲目紧扣主题,能够体现合唱的艺术性;(2分)
2.音准、节奏准确,音色和谐统一、音质纯净、吐字清晰;(2分)
3.伴奏与合唱配合默契,指挥发挥得当;(1分)
4.歌曲演唱有特色,能够较好地表现歌曲意境和音乐形象;(1分)
5.合唱团着装统一,队型新颖整齐,精神风貌良好;(1分)
6.合唱团成员参与面要广,要求合唱团中研究生参加比率不低于20%,高年级(大三、大四)参加比率不低于30%;(2分)
7.参赛单位团委书记以及青年教师参加予以加分,每参加一人加0.2分,最多不超过1分。(1分)
六、工作要求
(一)歌咏比赛是学校共青团迎接建团95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团委要高度重视,把此次活动作为对团干部和青年团员进行“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展示本单位青年团员良好精神风貌的平台,认真组织参赛的相关工作。
(二)各单位要处理好学生学习与活动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合理安排合唱排练活动,做到学习和开展纪念活动相互促进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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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4月5日前,将本单位参赛报名表报至金花校区校团委组织部。
联 系 人: 李 博
联系电话:82312897
附件:1.庆祝建团95周年“不忘初心,永跟党走”青年团员合唱比赛报名表
2.120首红歌合唱曲目
共青团西安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
附件【附件1.庆祝建团95周年“不忘初心,永跟党走”青年团员合唱比赛报名表.doc】
附件【附件2.120首红歌合唱曲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