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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团【2015】7号:西安理工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志愿者 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通知

2015年11月27日 10:13  点击:[]

 

各基层团委(总支):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和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精神,校团委在全校组织评选2015年度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511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择优推荐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候选对象,每个单位限推荐4名优秀志愿者候选人,2个候选优秀志愿服务项目,1个候选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三、推荐条件

    (一)优秀志愿者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长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年),事迹突出,师生公认。

3)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之后,无个人不良记录和工作过失。

    (二)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推荐条件

    1)持续稳定开展活动,项目实施时间1年以上(含1年),参与人数有一定广泛性,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20人。

    2 项目定位明确、运作规范,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

    3)在当地或所在系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服务对象或主管部门的认可,在传播文明、服务社会、促进和谐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

    4 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引导作用,符合我国国情及社会需求,具备可复制性及在全国范围推广的条件和价值。

    (三)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推荐条件

    1)需为成立2年以上的合法组织,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强。

2)在志愿者队伍建设方面有好的经验,服务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50人。

3)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4)有明确的服务领域,经常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经常性志愿服务项目2个以上。

5)志愿服务成效显著,在服务民生、传播正能量方面贡献突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四、推荐程序

    (一)单位自荐: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荐上报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候选对象。候选对象名单需在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二)校级评选:校团委网站和微信平台等将对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候选名单和事迹进行集中展示,面向全校征求意见。校团委将组织力量,对候选人进行抽检和暗访。

    (三)通报表彰:经校团委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由校团委下发表彰决定,并在国际志愿者日晚会上进行现场颁奖。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本次推荐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作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重要举措,使评选推荐工作成为宣传志愿服务、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升志愿服务水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二)深入基层,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发动师生深入开展推荐评议活动,真正推荐出来自师生身边的“最美、最佳”典型。同时,要把新闻宣传贯穿此次推荐活动始终,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着重宣传本单位优秀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时代风采,展示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的积极成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营造向上向善、互帮互助的高尚校园氛围,促进本单位志愿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于20151115日前将推荐表和相关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8140791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邹阿龙,029-82066090

 

附件:1 “优秀志愿者”推荐表

      2 “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推荐表

      3 “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推荐表

                                             共青团西安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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