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共青团中央下发《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我校水利水电学院水工153班买如甫江·吐尔逊江同学荣获2017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全国优秀共青团员”是共青团中央授予团员青年的最高荣誉,每年评选一次,2017年度获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的仅有298人,其中陕西省仅有5人。
个人事迹简介:
买如甫江·吐尔逊江,男,维吾尔族,现任校学生会副主席、水电学院学生会副主席、民族生志愿服务队队长、剧务部部长、民族舞社社长、水工153班副班长。
买如甫江·吐尔逊江和团队成员共同创立了我校首个少数民族学生社团,帮助少数民族学生积极融入校园环境,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的融合,为学校的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做出贡献;2015年寒假,他主动在新疆玛纳斯县兰州湾镇政府实习,积极发声亮剑,讲述内地见闻;次年他协助团委老师策划并组织了西安理工大学2016级迎新生晚会,并担任晚会主持人;他还被推荐代表学校去北京参加中央电视台全国大学生五四青年晚会的演出;2017年6月,他和其它16位少数民族学生帮助新疆老人麦提尼亚孜在陕就医,受到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陕西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大篇幅的报道,被评为2017年度“陕西好人”。
2017年,他组建社会实践队开展了“新疆青少年对内地文化的了解程度”和“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现状”的实践活动,荣获了校优秀标兵团队、陕西省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并与玛纳斯县建立了社会实践基地。2017年9月被陕西省教育厅聘为“陕西省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宣讲团”成员,并且代表学校赴日本进行友好交流访问。
在学校“知行统一”和水利水电学院“情系水利 追求卓越”办学理念引领下,买如甫江·吐尔逊江在各方面不断的追求进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共青团员的使命担当。信念坚定,志存高远,做“维汉一家亲”践行者和推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