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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团〔2017〕3号: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7年03月29日 17:42  点击:[]

各基层团委(总支)、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

    2016-2017学年,学校团委在团省委和校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我校青年特点,开展各类主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的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基层团的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评选树立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所有在册共青团员、团支部、各基层团委(总支)

    二、申报奖项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标兵)

    三、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进步,具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熟悉团的知识;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排名专业前30%;

    3.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

    4.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活动,表现优秀,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年度民主评议为“优秀”。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进步,具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熟悉团的知识,热爱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排名专业前20%;

    3.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

    4.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活动,表现优秀,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能带领团员青年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在青年学生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年度民主评议为“优秀”。

    (三)优秀团员标兵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进步,具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熟悉团的知识,热爱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

    2.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

    3.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活动,表现优秀,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成绩优异,本年度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排名专业前10%;

    5.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校级及其以上奖励;

    6.年度民主评议为“优秀”。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团员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支部组织健全,作风扎实,凝聚力强,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定期开展团支部组织生活,按时完成团籍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

    3.团员队伍建设好,组织工作得力,支部团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动员团员向党组织靠拢,在推优入党工作中成效显著(入党积极分子比例高);

    5.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团学活动,在理论学习、团的建设、主题团日、学风创建、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五)五四红旗团委(标兵)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团员青年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成效显著;

    2.工作思路明确,能够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团的工作领域大胆创新,富有特色,成绩突出,在基层团委(支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团组织制度建设,团的组织生活健全,能够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收缴、团员信息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评选表彰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团支部;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4.宣传阵地稳固,能有效使用新媒体开展团的工作。能够深入开展团员和青年的思想动态调查和理论研究,及时了解和反映其思想要求,维护青年权益;

    5.积极参与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能够按照校团委要求,认真办好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和新生干部培训班;能够有效地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各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6.2016年考核单项工作排名前列。

    四、申报比例及要求

    1.各基层团委(总支)对评选申报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遴选,严格把关。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在团员教育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察,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申报名单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3.各基层团委(总支)要严格控制评优申报名额,“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比例分别控制在各基层团员总数和团干部总数的5%和2%以内,五四红旗团支部比例控制在团支部总数的10%以内。各单位推荐1-2名团员标兵参加联评,最终评选10名“团员标兵”。团员标兵申报者须提供学院教务部门审核的成绩单。

    4.申报单位和个人需填写申报表,并撰写15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于2017年4月18日前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文字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校团委,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5.各基层团委(总支)要切实加强对团支部评优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所属团支部工作进展情况,并给予指导。评优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和材料归档工作。

    五、表彰奖励

    校团委将于“五四”期间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联 系 人:陈  梅

    联系电话:82312897

    Q Q邮箱: 835068694@qq.com

 

    附件:1.2016年度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16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2016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2016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

       5.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6.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申报表

       7.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汇总表

                             共青团西安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

附件【附件1.2016年度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附件2.2016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
附件【附件3.2016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附件4.2016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doc
附件【附件5.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
附件【附加6.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申报表.doc
附件【附件7.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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