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总支):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引导,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深化学习型团组织建设,提高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团员青年中集中开展教育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为主题,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主线,通过主题学习教育,团组织生活开展等,增强团员意识,强化团员的先进性和荣誉感,引导团员青年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二、活动对象
在校全体团员和未离团学生党员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准备阶段(3月16日-3月24日)
各基层团委(总支)按照校团委整体部署制定本单位教育评议工作方案,并召开团支部书记大会,对本年度教育评议活动进行动员安排。各团支部需成立教育评议小组(以下简称“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所在团支部委员和4名团员代表组成,团支部书记为评议小组组长,负责本支部的教育评议工作。各基层团委应在3月24日前将《2016年度团员教育民主评议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上报校团委,校团委将对各单位评议工作进行检查。
2.学习提高阶段(3月24日-4月5日)
学习教育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支部成员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2017年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为主题,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主线,通过主题报告、交流研讨、主题团日、参观访问、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进行,团支部至少组织二次集体学习或讨论活动。
3.个人总结和民主评议阶段(4月5日-4月12日)
个人总结。团员对照《团章》和《西安理工大学学生手册》有关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个人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情况,并认真填写《2016年度团员个人总结评议表》(见附件2)。
民主评议。团支部召开评议大会,支部成员须在评议大会上进行个人总结和自我评议,支部其他成员客观公正地对其进行评议。评议大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采取“讲一评一”的方式进行,会议须邀请导师、辅导员或基层团委书记参加。
支部委员根据支部成员个人总结、平时表现、评议情况,参照《2016年度团员教育民主评议评定等级参考标准》(见附件3)对其作出综合评定(优秀、合格、经帮助后合格、不合格),评定结果须在支部大会通报。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
4.公示注册阶段 (4月12-4月18日)
各基层团委对支部民主评议结果进行汇总,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备案。各基层团委对优秀团员、合格团员进行注册,对经帮助后合格团员暂缓三个月注册,对不合格的团员进行重点帮助,提出整改方案,并限期改正,对限期不改正的团员进行组织处理,确保团员队伍的先进性。
四、活动要求
1.各基层团委要充分认识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要求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按时完成。要以年度教育评议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2.各团支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支部成员深刻理解教育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实施步骤,确保教育评议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团支部对教育评议工作要进行全程记录,认真填写《2016年度团员教育民主评议会议记录表》(见附件4),并于4月18日前由基层团委审核后上报校团委。
3.各基层团委(总支)要切实加强对团支部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所属团支部工作进展情况,并给予指导。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和材料归档工作。
联 系 人:陈 梅
联系电话: 82312897
邮 箱:tw@xaut.edu.cn
附件:1.2016年度团员教育民主评议工作情况汇总表
2.2016年度团员个人总结评议表
3.2016年度团员教育民主评议评定等级参考标准
4.2016年度团员教育民主评议会议记录表
共青团西安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13日